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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

转过街角,我看到了三阳春高耸的招牌,闻到了炒菜的味道,听到了锅勺的敲打声。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速度。下课后从学校赶到这里,已经是汗流浃背了,终于到了目的地——目的地不是三阳春,而是旁边的一家书店。我趁着散步的机会,给大脑一个思考的机会:“你昨天在哪里读的?”那个女生不知道以后嫁给谁。那本书在哪里?左下角第三排,还不错...“当你走到三阳春门口时,你可以看到书店仍然像以前一样挤满了顾客,所以我可以放心。但是我很担心那本书会不会卖完,因为我连续几天看到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书了。我踏进书店大门,窃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用我的短身体蹭着其他顾客和书柜之间的缝隙,钻进大人的腋下。哦,我把我的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已经挤进去了。在一个五颜六色的封面线条里,我的眼睛太急于寻找,却看不到书。从头开始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但不是昨天的地方。我很高兴它没有被卖掉,但仍然躺在架子上,等待我的访问。我有多开心,有多渴望伸手去拿,但与我的手同时,有一双巨大的手掌,十个手指大大分开,压下整本书:“你到底想不想买?”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他们都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像个被抓的小偷,我又羞又窘,脸红了。我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着他——书店老板,威严地低头看着我。商店是他的,他完全有理由这样对待我。带着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我悲愤地反叛:“我不能看吗?“其实,我的声音太弱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狼狈的差点走出店门,紧接着老板的冷笑:“一次都没有!“一次也没有?那语气对我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无法再被原谅的惯偷。但是我偷东西了吗?我只是一个穷学生,买不起,急着看那本书!在这种屈辱之后,我的内心真的受到了创伤,贫穷导致的自卑再次产生,对成年人的仇恨也随之产生。我不再去书店了。很多次我咬牙切齿走过文华街。但是有一两次,我下意识的去了熟悉的街道。终于有一天,对知识的渴望迫使我再次停下来。我还是想试试,因为我从报纸上知道一本新书的广告已经很多天了。我又用我的老把戏,躲在书店的一个角落里。当我打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忍不住轻声叫了出来:“啊!终于见到你了!“这是一本畅销书,这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里,看在眼里,就够分量了!受了前面的教训,不敢再贪得无厌了,再去几家书店比较合适,免得再遇到前面的尴尬。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觉得自己喝醉了,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搅得乱七八糟,踉踉跄跄,走不出控制。”明天早点来,你就能看完了。“我告诉自己。当我想到明天我可能还会占据书店的一角时,我被快乐和兴奋冲昏了头脑,差点撞到树干。但是第二天逛了几家书店都没看到这本书。就像我正在读的一本书被抢了一样,我暗自着急,大骂着想:因为没钱,所以不能拥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界上有这么多富人,他们买了所有的书。我绝望地背着书包走进了最后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的时候,最后一本书还剩下,但是看到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成了另一本书,心里一沉。正在这时,一个耳朵里插着铅笔的店员走了过来,一脸那副样子跟我打招呼(我怕被招待)。我赶紧把眼睛放在书架上假装没看见。但是有一本书碰了碰我的胳膊,轻轻地送给我:“你看,我多呆了一天,没卖出去。“啊,我收到书的时候羞于向他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但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因为冲动的情绪,不能长时间专注于书本。书店的日光灯突然亮了,我就觉得在这里读了两个小时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口水,仿佛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咽下去了。然后抬头找那个耳朵上带着铅笔的人,这样他就可以还书了。在远柜台,他轻轻向我点点头,表示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把书放回书架。


我低着头出去了,黑色的皱布裙被风吹走了,像一把未破的破伞,但我全身都松了。突然想到,郭文老师曾经鼓励我们好好学习:“记住,你是吃着读书长大的!”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应该是这样说的:“记住,你是在吃饭、读书、恋爱中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