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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恰巧在那里。

首先,了解楚俊就像回到老朋友身边

我每天晚上12点睡觉,早上8点半起床。泡燕麦豆浆,打开电脑,早餐时间浏览新闻。中午吃咕叽肉和薯片,晚餐选择酸豆炒饭。睡前看一集美剧,每周去一次图书馆,买一件衣服和一本书,上三节课。不多不少,不溢不流。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实验室里度过,穿着白大褂,戴着黑框眼镜,带着凝重的笑容。他们都叫我医生姐姐。到目前为止,一个既不跌宕也不直白的人生,没什么好挑剔的。但是这么久没写了,差点忘了怎么开笔。太久了,没有和别人竞争,几乎忘了自己想要什么。我还没有全心全意去爱一个人太久。我差点忘了深陷悲伤是什么感觉。时间就是这样,拖着你跑了好多路。我没有给你休息的时间去想你为什么要走这么远。

我遇见朱墨的那天,我得了急性肠胃炎,呕吐,腹泻,眼睛昏花。去医院打吊瓶,还是有卫生间的怪味。一个帅气的小护士不停的拍着我的手背,但是我已经插了两次了,再也没有看到任何回血。恍惚中又看到了他,穿过人山人海,一个模糊而确定的身影。我试图抓住他,但我一步一步地滑了下去。我试图喊出他的名字,但我不能出声。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一个男护士俯下身,用温柔的语气问我好点没有。我在他眼里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东西,却回忆不起来。他是朱墨。

我选了本格特&米德多;格拉斯的书胡乱看着,等着那三瓶药水慢慢滴下,偶尔抬头看见他在忙。那天,我装好了吊瓶。已经是半夜11点半了。他把空瓶装好,说休息十五分钟再走。当一个孩子对我使用祈使句时,我觉得很新奇,所以我愉快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午夜诊所,那里有太多的表演。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有生有死。后来,朱墨背着一个大包,穿着一件厚重的棉大衣从我身边走过,留下一句话:“我们走吧,别等我了,一直往前走。”。我冲着他喊:我不等你了。午夜医院走廊的回声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我感觉这句话好像很多年前就有人对我说过。

& ldquo但是为什么我感觉这些年我一直在等你?

二、重尾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我不期待,我不觉得难过,我就是知道。

那年你总是在三食堂二楼六窗买红烧鸡翅,所以我也去了:你每周三晚上上国际金融法,所以我也去了;室友说晚上九点看到你在北操场跑步,可是我跑了两个月,却一直没遇到你。就这样,在一个恍惚朦胧的年代,我对另一个人产生了一种坚硬矜持的迷恋。那个叫李毅的人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大三上学期最后一节国际金融法课,你站在讲台上捧着一束玫瑰花,让大家帮忙把它传给第十一排穿紫色夹克的女生。在属于青少年的词中有约束和紧张。原来,我只是一个你没注意的过客。巨大的圆形剧场开始骚动和叫喊。那天你拿着老师的麦克风说,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这时候我才知道,有很多东西是我改变不了的,递包裹。当我期待的时候,它永远不会落入我的手中。可是,没想到,得到玫瑰的女孩对你说对不起,也许别人并没有注意到,但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你眼中的千钧一发,我突然觉得,这可能是我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告诉你这一点,那就是,我一直喜欢你,就像你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一样。于是我站起来大喊“我愿意”。你愣了几秒钟,然后笑着说:& ldquo对不起,只是我太紧张了,数错座位了。那一天,我也穿着紫色的外套在第十排。

你看,谁没活过少女时代!

一年后,当你准备申请GRE的时候,我给你发了申请证书的材料。还陪你在37%的烈日下在大使馆门口排队。我总是告诉你我一会儿就来,你一声不吭地点点头。但是两年后,我大学毕业,拿到了普林斯顿的录取通知书,但是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数着你放假回家的日子。但我在机场看到的是你和其他人的贴身背影。


那天,你以极大的优越感陈述了我和你之间的差距。我对自己说,但我以为你在等我。你告诉我你没有在等我。其实早就应该知道了。最贱的是感情,最酷的是心。

也许我只是你人生道路上的一步。原因太简单了,和时间、距离、性格无关。就因为你从头到尾不够爱我。

到最后,只是一个沉重的。张小娴说& ldquo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往往不过三个字,要么我爱你要么我恨你,要么算了,你好不好对不起。而我远离这些故事。

第三,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你恰巧在那里。

在门诊玩了三天吊瓶,手里拿着君特& middot玻璃第一天看到第127页,第三天看到第127页。当朱墨从我身边经过时,他低声说道:“同学,你的书一定是盗版的。每张的页码是127。”我很开心。好像很久没有这么没拘束的笑了。我远远地看着他戴着面具的脸,只露出最清澈的眼睛,总是假装漫不经心地从我身边走过,扔下甜甜的橘子、饼干或巧克力,然后干脆拿着白大褂口袋对着我,我就毫不留情地把它们全抓了。我承认,那三天我确实是慢慢调整了吊瓶,然后慢慢的。& ldquo世界是光明的,一切都是幸福的。这是尼采发疯的时候说的话,我突然也有同感。

但后来我们的关系每天只停留在一条短信里,一直都是一样的内容,却是:徐小和,晚安。然后,在我的生活重回正轨之后,我渐渐不再想他了。我们总会遇到一些人,和一些人说再见。不急不缓。我想我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最后配得上我的人。直到两个星期后的半夜一点,因为考试成绩的原因,我迟迟没有回宿舍,但不知怎么的,我接到了学校保卫处的电话,让我赶紧去。

当时,朱墨正在和安全部门的一群保安争论,而且很容易和其他人争论。因为半夜在楼下徘徊了很久,被巡逻学校的保安带回来问话。我拿了证明,签了字,道了歉。他满脸委屈固执的跟着我,没有说话。我带着他走在空校园里,漫无目的,越想越好笑。我只是弯着腰笑着坐在马路对面。他问我晚上去哪里了。我说我去过实验室。

& ldquo你爱上我们学校的那个小女孩了吗?

& ldquo是

& ldquo你怎么在人家宿舍楼下?她不在这里?

& ldquo她只是说她一直在实验室。

乌龙的爱是每天晚上我在寝室楼下关灯的时候他给我发短信说晚安,但那时候我只是开着床头灯看美剧吃荷兰豆,没有意识到关灯发短信和他在楼下的必然关系。

第四,是这里的美景。真遗憾,我们竟然在落花季节相遇

五年前,也就是和李毅在一起后的第二个学期,我在街上发现了一只丢失的小狗。一开始我是眼巴巴的看着。当时我住在一个六人宿舍。我没有条件随身携带。后来,它跟着我走了半条街。我故意拐进便利店,然后偷偷在货架后面看了看。它蹲在便利店门口,静静地等着,没有看也没有期待。

我买了一小包狗粮,取名米,拿去给李逸。当时因为临近毕业,只有他一个人住在宿舍等着去美国。三天后,他以对动物过敏为由,考虑到我的学业,提出要把米送给别人。

后来才知道,大米不是好看的中国园林狗,而是纯种的拉布拉多。李没有帮米粒找到一个好的家庭,而是卖了一个好价钱。我还记得后来提出买大米的另一个人,就是朱墨。后来他总是一遍又一遍的讲我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天,我抱着饭哭了。最后,我故意叫出来,说你会对它不好,我绝不会让你走。但是,因为哭得太厉害,呛到了,那句话听起来好像你要是对它不好,我绝对不会让你当狗一样走。说到这,朱墨总是笑得肆无忌惮。他说在那之后的很多年里,他再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幽默的女孩。


很大程度上,重逢是一种百感交集。

我问朱墨,这些年来他是否像一具尸体和一厢情愿的想法一样一直在等我。他说他其实谈过一两次恋爱,暗恋过三两个女生,我就在冬天买了根冰棍自暴自弃了。他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跟着我。

朱墨,当我遇见你的时候,我没有太多的快乐,但是多年来我没有注意到的委屈突然变得越来越强烈。

徐小和,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