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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虎孙俪

1999年初,我拿到了去加拿大的护照。激动之下,我立马去了北京新东方学校,报了一个& ldquo托福寒假下午班。我们的教室可以容纳数百名学生,场景壮观。胡、钱、孙和李是教过我的四位英语老师。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表达我对这四位老师的无限热爱和思念,是为了描述当时的人文氛围,而不是为了给特定的人建造一座丰碑,所以我的真实姓名会被隐藏。

先说胡。胡教英语阅读和写作。他是湖南岳阳人,三十多岁。根据最近两次会议。托福班的弟弟跟我说,那年湖南发生了洪水,影响了岳阳。胡讲到下课,突然停了下来;背对着大家,他盯着黑板旁边的中国地图看了很久,感慨很深,忘记了自己的感受。突然,他突然回过头,眼里噙满了泪水,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和英语无关的话:& ldquo岳阳,我的家乡!当时在场的同学都被它感动了。也许胡从小在洞庭湖边长大,受了那句& ldquo天下先忧后忧;在世界幸福的影响下,我不知道胡的真实年龄,但我以为他五十多岁了。胡勉是个菜,头发比电影明星葛优还要差,属于早衰风格。虽然他的头发很少,但每次他坐在一辆除了门铃外到处都响的车里来讲课时,他总是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作为访问学者,到过英国,被温带海洋性气候所滋润,很有绅士风度。他总是喜欢坐着听课,只是坐着& mdash& mdash我用一把珍贵的刀杀死了龙。在课堂上,胡总是戴着围巾。即使我们因为暖气等不及裸体,他还是穿着。可能南方人怕冷?但我认为这里& ldquo有很多很酷的成分。

胡著作丰富,研究严谨,上课讲话条理清晰,从不马虎。每次讲课前,他先从黑板右上角记下下一节课要教的内容,还告诉我们& ldquo好好预习,不然赶不上这样的时间。胡讲课最喜欢用& ldquo去掉这个词,上完一节课,& ldquo要去掉这个词,你要重复十遍,甚至几十遍。比如说到阅读理解,他会说:& ldquo摆脱轻松& hellip& hellip做更容易的& hellip& hellip然后做更难的& hellip& hellip最后,做最难的事,然后这一套& lsquo托福。阅读理解题做完了。再比如写作:& ldquo做作文的开头& hellip& hellip然后做中间部分& hellip& hellip最后,写完作文的结尾,就可以写完作文了。& ldquo托福的阅读理解和写作对于胡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更不用说考研了。繁忙的道路上没有草,但聪明的脑袋上没有毛。胡上节课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感觉好了一辈子:你不应该有任何借口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学习英语。

再说说钱。钱教听力,30岁左,1.70米右。瘦骨嶙峋,干练灵活。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化名& other虽然他教英语,但他坚决反对无聊的生活。托福。他希望有一天,中国强大起来,中文风靡全球,英文作废,他失业回家种地!伟大的& ldquo安得有成千上万的建筑,这些建筑可以极大地保护世界上穷人崇高的道德操守。在他的班上,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他毫不含糊地认为中国人优于西方人,中国文化优于西方文化。他说,中国人的头发开始变黑,年纪大了就变得麻木灰白,年纪大了就全白了,这是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而西方人的头发是麻到底的,黄金是金到底的,缺乏发展。课后有同学问钱:老师,你说西方人不好,西方文化差。你有没有在大学谈恋爱的时候被外国女生抛弃过?钱的眼睛立刻睁大了,然后眯起眼睛咧嘴笑了:你问的是英语中的虚拟语气。就算有,我抛弃了她,哪轮得了她抛弃我!你的老师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啊。另一个学生问钱:老师,如果你有机会去西部,你会去吗?钱又眯起眼睛咧嘴笑了,然后眼睛睁大了: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去?西方文化不如东方文化,西方人比东方人丑,但毕竟人也有好的一面。我一定要去,一定要回来,我不会在那里逗留!学生们点点头说& ldquo老师说的没错。


钱有两个习惯性的行为。第一种是急转弯。讲座精彩而激烈,但无奈而激烈。气势磅礴,气势凶猛,又累又猛。第一回合理,有利,克制,高于探戈的回头率。第二个是挠头。这门课教得太快了,学生们跟不上。钱挠头;擦黑板的时候挠头,给同学答题的时候挠头,有时候会自觉不自觉的挠头。可爱胜过猴子。我永远忘不了钱的辛苦和平淡:上课的时候,钱从教室里出来,溜进食堂,买了一条面包和一瓶水,躲在角落里,草草吃了,算是一顿晚餐。寒假班的二十天,我见过那么多次钱。

孙,叶敦,听觉,大约30岁左右,身高1.80米左右,瘦瘦的,戴着一副近视眼镜,颇为儒雅,看起来很像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的大莉。孙学的是理工科,但他在英语方面很有天赋,理解力很强,记忆力惊人。据说他托福考了满分,所以被新东方学校录取了。孙的托福成绩足以证明一句话:没有比脚更长的路,也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孙说得太快了,以至于你只能在一个班里听他讲话。BA巴拉LA一直走,稍有走神就会被暴力扔到Java。再加上他摇滚歌手般沙哑的嗓音,大家都盯着几百双眼睛听他讲课,几乎把他的眼睛都融化了。孙文力两者都是,所以他非常乐观。如果你答错了这个问题,他会冷冷吐出一个字& ldquo香蕉(中文& ldquo香蕉的意思是,但是英语中还有一个意思,就是& ldquo傻瓜),那个问题又错了,他又会冷冷吐出来& ldquo香蕉.它让我们都认为自己是& ldquo香蕉,我们班马上就要成为盛产香蕉的洪都拉斯了。正因如此,我们都快疯了,但在孙的& ldquo由于香蕉声音的不断鞭策,我们的英语听力不断提高。香蕉的孙子。似乎如果你不想被称为& ldquo香蕉,只有通过努力证明你不是& ldquo香蕉.

孙喜欢穿马甲。整个寒假上课期间,他在讲台上穿了一件高领毛衣,但是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马甲。我们不禁想象孙脱下马甲的样子。嘿嘿,孙小姐,别以为我不穿马甲就不认识你!

这是孙最后一堂向孙致敬的课。孙鼻子有问题,那天有血。刚开始血容量小,孙可以用纸巾擦。后来流量高多了,孙就换了手帕。一天下来,孙把他喝的纯净水倒在手帕上,沾湿了手帕。一边擦鼻子一边给我们讲课。这是一堂感人的课,这是一堂苦心的课!学生们焦急地屏住呼吸,有些女生不忍看。什么是胜利?坚持就是胜利。我们伟大的孙婷完蛋了!当时,同学们给了孙一个又长又热烈的掌声!

最后说一下李。李是山东青岛人,教语法。他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散发着男人的魅力。他是个白马王子。

语法是英语学习中最无聊的项目。但李懂得讲课的艺术,什么时候开,什么时候放松,温度恰到好处,可以把枯燥变成生动,把颓废变成神奇。很高兴在听李的课。从小学开始学英语,英语语法中有很多模糊的东西我看不懂。但是经过李的启发和训练,很多困难都被扫清了,很多困难也逐渐清晰起来。李在我心目中是当之无愧的。语法第一人称。我对李的崇敬是千真万确的。长江的水是无穷无尽的。

李很有演技,讲课时最喜欢的手法就是抛砖引玉。脑子里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寒假课要结束了。一些学生认为他们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语法要领,所以他们花时间去北京参观并与同学们聚在一起。刘莉没有做作业。李知道后,立即停止了演讲。他说:& ldquo有一天,我去游泳池游泳,碰巧遇到了一位国家游泳教练。我问教练蝶泳的基本要领,教练都给我讲了,我当时就默默记住了。说到这,李就当着数百名学生的面,& ldquo游蝶泳。从讲台的一端& ldquo游到另一端,& ldquo非常努力地游泳。学生们为李鼓掌。& ldquo游到高潮时,李突然大声问道:我能游得好吗?学生们喊道:& ldquo好的。李又问了一遍:是不是很棒?学生们喊道:& ldquo太棒了!正在微笑的李突然停住了。游着泳,克制着微笑,严肃地说:& ldquo这条河是。我一到游泳池就沉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游泳池里游过蝴蝶!这时李转过头来:不要以为自己能掌握所有托福语法,但掉进笔杆子里就不是这样了。那一定要练,坚持练!李的话在教室里回荡。将来,当你再去上李的课时,所有的学生都不会完成作业。


在我漫长的英语学习过程中,胡、钱、孙和李是令我难忘的老师。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极其短暂,但他们是我心目中最可爱最值得敬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