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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锁在笼子里

作者:乐天来源:《大科技·百科新说》2010年5月B

制衡权力,最重要的不是民主,而是“共和”。共和制是世界上最普遍的制度。无论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还是宗教神权政治,很多国家都实行共和制,有的君主国也实行“虚拟君主国与共和制”的制度。共和体制最能监督和平衡政府,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那么,什么是共和制度呢?它和民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为了充分理解共和国的本质,我们先从200多年前法国、英国、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说起。

法国:没有监督的民主也是暴政

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对人类社会影响深远的大革命,其对民主自由的启示至今仍影响着人类。然而,法国大革命也是一场极其暴力的革命。从1791年到1794年革命斗争最激烈的时期,三年内被送上断头台的法国人多达六七万。在高峰期,只有巴黎平均每周有196人被送上断头台,每天有50人被杀最多。在这个血腥时期,巴黎著名的职业刽子手查尔斯·桑森(Charles Sanson)不停歇地砍死了3000多人。

这样残酷血腥的屠杀是以什么名义进行的?是以人的名义。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暴力革命,人民奋起反抗君主专制。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奋起进攻巴士底狱,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统治彻底崩溃。

然而,暴力革命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革命者用人民的名义将路易十六、旧贵族、牧师和反叛者送上断头台。然后革命风暴在革命队伍内部刮起,人民开始杀人民。攻占巴士底狱的始作俑者德穆兰被杀,革命领袖丹东和罗兰夫人被一一击毙。最后,大革命时期最重要的革命领袖罗伯斯庇尔被送上了断头台。

在这种不受约束的人民主权的威胁下,谁也不能幸免,只要不同意大多数人(或当权者)的意见,就是人民的敌人,随时都有可能被屠杀。那段激烈的革命时期,巴黎的断头台似乎异常繁忙,每天都有被革命法庭判处死刑的反(敏感)革命叛徒被送上断头台。只要革命法庭宣判,就不能上诉,被告失去了一切权利,像羔羊一样失去了生命。

人民一旦动员起来,冲到台上,就永远停不下来。因为“人”是道德的体现,人的意志等于道德良心和正义,人的专制是理所当然的。结果演变成这样一个结论:群众说什么就是想干什么,随它去吧。

一天,一群市民在街上偶遇罗伯斯庇尔。他们觉得革命期间“几滴血没有把人脸都红”,他们叫嚣着要继续革命,要杀人,为的是建立一个新的道德社会。罗伯斯庇尔劝阻他们遵守法律。

“法律是什么?”市民们问。

“法律是人民的意志。”罗伯斯庇尔回答道。

“我们是人民,我们不要任何法律,所以我们的意志就是法律。”市民回答。

当丹东以“乱党”、“叛国”的罪名被送上断头台时,本来有机会逃脱的丹东对着断头台上的刽子手大喊:“把我的头拿给人民,他值得一看!”

但是,人民看多了!很多年后,一位法国思想家感慨地指出:人的感情是如此平淡,最后对这样的场景并不感到意外。当时母亲带孩子去刽子手那里行刑,就像今天带孩子去看木偶戏一样。

英国:我们需要的是妥协和制衡

人类的政治行为和决策,无论多么高尚和有价值,没有适当的制度约束,都会走向反面,带来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

因此,限制权力成为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而这种平衡权力的方法就是共和:当冲突各方针锋相对对抗时,不是一方压倒另一方或与之对抗,而是彼此协商妥协,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从而达到和平的目的。

“共和”一词最早出现于西周。根据《史记》和《周本纪》记载,西周厉王残暴、傲慢、放纵。公元前841年,人民造反,王理逃亡。后来,召公和周公共同统治,因此得名“共和国”。这里的“共和国”已经体现了古代共享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和共同协商的理想。共和主义的理想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德、仁、君有相通之处。

在西方,早在古希腊罗马就出现了共和制度,这是古典共和时期。现代共和制最早最成功的实施者是英国。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一个王国为什么要在共和的道路上走在前面?这里的秘密是,英国人在遭遇国王的不良治理时,并不是通过起义推翻国王,激进地改造社会,而是与国王谈判妥协,通过渐进而稳健的社会改革推动社会进步。

我们来看看英国渐进共和的历史。13世纪初,英国爆发了各种社会危机,社会矛盾加剧。1215年,一些大贵族以英国国王约翰未能保护诸侯和王国利益为由,联合其他社会力量发动大规模叛乱,并取得胜利。然而,胜利后,贵族们并没有废除国王,建立新的国王。而是一起跑到伦敦,逼国王签署了他们起草的一份文件,就是后世著名的大宪章。

当时欧洲没有印刷术,大宪章写在羊皮纸上。总共没多少字。约翰国王打开羊皮纸,粗略地看了看,只见上面写着:“国王不得随意收税,也不得未经贵族同意随意向臣民勒索钱财...国王不得逮捕或监禁任何人,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也不得在未经本国法律审判的情况下实施任何惩罚或酷刑……”有许多琐碎的“不做这个,不做那个”。最后一条写道:“如果国王食言,贵族有权拿起武器赶走暴君,整个国家都应该站在叛乱者一边。”

这对于英国国王约翰来说是失败的,是专制王权的失败。更可耻的是,它被强行签在了“下属”——各路诸侯之下。约翰很生气!就在贵族离开伦敦回到自己的封地后,约翰立即宣布废除大宪章,随后英国陷入内战。内战最激烈的时候,约翰因病去世。《大宪章》经过几次修改,最终成为英国的一项永久法律规定。《大宪章》以法律规定的形式确立了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君主与人民应互相尊重权利,但不允许任何人“越位”,以免社会陷入剧烈动荡。国王仍然在那里,没有被废黜或送上断头台,但他的权力有限,他不能再为所欲为。

当然,这条通往共和国的道路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17世纪,由于英国国王不愿意让议会碍事,经常与议会发生大规模摩擦。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反复冲突,英国君主立宪制终于确立,成功实现了君主制与立宪制的和解,避免了法国大革命的代价。有着良好稳定的政治制度,工业革命首先在英国开始,为其统治世界几百年奠定了基础。

通往“共和国”的道路并不平坦

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宪法危机,其中最著名的是水门事件。

自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和50年代美苏冷战以来,美国行政部门的权力迅速扩大,导致国家权力不断向总统集中。在尼克松执政期间,他因独揽大权、飞扬跋扈而被称为“皇帝的总统”。

1972年总统大选中,尼克松作为共和党候选人,派5人闯入华盛顿水门大厦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qie监听装置和拍摄相关文件照片时当场被捕。

在随后对此案的深入调查中,尼克松政府中很多人被陆续曝光,并直接牵扯到尼克松本人,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宪政危机。尼克松迫使拒绝解雇特别检察官的司法部长辞职,以解除要求他交出证据的特别检察官的职务。司法部长继任后,他辞职了,因为他拒绝解除特别检察官的职务。最后,司法部第三人承诺解除特别检察官职务。尼克松甚至动员联邦调查局封锁特别检察官、司法部长和副部长的办公室,宣布取消特别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并将案件的调查权收回给司法部。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会、新闻媒体和各界有识之士的不安和警惕。新闻媒体对水门事件的曝光为立法和司法部门提供了一个制衡总统和白宫助手权力的黄金机会。于是,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联手,利用宪法遏制尼克松日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使“帝国总统”分崩离析。

水门事件虽然以美国宪政的胜利告终,但足以说明,如果不关注权力这个庞然大物,它会疯狂吞噬社会。因此,为了捍卫自由和权利,有必要全面实行共和制度,限制权力。一位智者曾说:“人类几千年历史上最宝贵的东西,不是眼花缭乱的科学技术,也不是巨匠的经典著作,更不是政客的豪言壮语,而是对权力的约束的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梦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