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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包拯

包公为包拯(公元999-1062年),号袭人,祖籍泸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其父鲍祎曾为朝三大夫,死后追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为人正直,以孝顺父母而闻名。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鲍二十八岁时为士。包公最初是大理寺的法官,后来是建昌(今江西永修)的知县,但他的父母因为年老和疾病不愿意和他一起去其他地方。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身边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就不能随便去外地当官,把父母丢下不管,这是违反封建法律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自己的未来会带着儿子去外地,但是父母不愿意去自己是官员的地方养老。这种情况在封建时代很少见,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 mdash& mdash辞职照顾父母。由于父母不愿意跟随包公去其他地方,包公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顺受到官员们的称赞。

几年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公重新进入了他的仕途。

包公能主动辞去官职,照顾父母,说明他不是那种贪官场的人,也说明他是一个孝顺的人,懂得报答父母的恩情,值得学习。

[扩展和延伸]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能够孝敬父母长辈,说明一个人有一颗善良善良的心。有了这种善良的心,一个人可以帮助很多人。我们要做一个孝顺的人,这不仅是个人的品德,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