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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人生的新起点
1979年9月,在田纳西州生活了六年的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年轻人。我带着所有的梦想飞到了纽约。正如一首歌唱的,这是一座天堂和地狱的城市,熙熙攘攘,嘈杂而诡异。来到这里,第一感觉就是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眼前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匆忙的,充满活力的。
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纽约最危险的哈莱姆区旁边。虽然只有一面墙之隔,但哥伦比亚大学校园青山绿水,环境幽静。站在校园中央的日晷旁,看着四周红砖铜屋顶的校舍,简直像是天堂。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多才多艺,活泼热情,幽默聪明,爱表达。当他们聚在一起交流辩论时,我第一次感觉到,这所大学流淌着一股清澈的智慧之泉,它将为我的未来开辟道路。
哥伦比亚大学的哥伦比亚学院是美国最早的通识教育本科学院。学校规定学生可以进入大二然后选择专业,给每个学生空通识课的空间。第一年,我从必修的人文课程中获得了将使人受益终生的知识。
教授这些人文知识的一般都是大师级的教授,用开放的思维引导学生,强调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老师上课主要是鼓励学生互相争论或者和老师争论。所有考试都是写论文,不是考及格。
我一直认为,美国大学教育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美国教育家BF斯金纳说:“如果我们忘记了所学的一切,最后剩下的就是教育的本质。”他说的是自学的方式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大一的时候,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美术、历史、音乐、哲学等专业课,接触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找到自己兴趣的机会。
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一位老哲学教授说过的话:“你知道什么是有所作为吗?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有你,一个没有你,这样两者的差别最大化,你的影响力最大化。这就是你人生的意义。”
这句话可以说影响了我一生。之后每当我要做重要决定的时候,总会想起“让世界变得不一样”这句话,这会让我在做选择的时候内心更加坚定。【/br/】一般来说,美国综合性大学除了音乐专业外,音乐不列入必修课,但哥伦比亚大学专门开设了音乐欣赏必修课。在此之前,我从未系统地学习过西方古典音乐,但自从上了大学,西方古典音乐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心。就是从那时起,我疯狂地爱上了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br/】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日子里,音乐老师鼓励我们深入了解每个作曲家的精神故事,鼓励我们走出课堂,去城市寻找“现场音乐”。我们经常去林肯中心的小音乐厅听音乐,经常买便宜的学生票(20美元左右),坐在卡内基音乐厅最便宜的地方听音乐会。没钱的时候,我们站在学校礼堂外面听学校交响乐团。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音乐课培养了一种滋养灵魂的习惯。从那以后,我对音乐的热爱一直伴随着我。无论是工作中阴郁的一天,还是商业竞争中紧张的时刻,音乐都成了抚慰我心灵的好方法。
大学生活——贫穷而快乐的一天
大学注册的第一天,我刚走进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蓝眼睛的男生对着我笑。“嗨,我叫罗斯。把你的东西放在这里。”这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半。罗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厘米,骨架很宽。他成了我大学唯一的知己。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很开心,把时间都花在瞎扯上了。【/br/】我们也搞一些恶作剧,一个讨厌的室友总是爱钱如命,自以为是。我和拉尔斯在他睡觉的时候偷偷把“踢我”的纸条放在他屁股后面。白天总是莫名其妙的被踢,脸色怪怪的。他视金钱如生命。他不在的时候,我和拉尔斯把他放在床边的零钱传遍了整个房间,然后用强力胶粘在桌子和整个地板上。他回来后,总是喊着去捡钱。结果发现硬币紧紧地贴在地上。他不得不用刀把钱一张一张地往上倾斜。我和拉尔斯躲在黑暗里,在笑得太大声之前保持沉默。
Lars很直白,幽默,调皮。我经常嘲笑他“笨的要死,编程速度比老牛还慢。”他经常反击我。“我永远找不到女朋友,姑娘脸比猴子屁股还红。”【/br/】拉尔斯的电脑作业出奇的慢,通常拖到最后,但是一塌糊涂,然后他不得不找我帮忙。我习惯了做编程作业的炮手。
有一次,他欠了很多作业,没做。我故意不回宿舍,所以他找不到我。他不得不赶到实验室去补作业。当他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时,电脑发出警告:“今晚11点,所有机器都会例行维修,无法登录。”这意味着这个家伙必须在3小时内完成所有的作业。对于动作慢的拉尔斯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心理挑战了。但是当他写完程序开始编译的时候,电脑又跳出了对话框:“磁盘被屏蔽了,文件丢失了。”拉斯惊慌失措,很快又做了一次。可惜又发生了。电脑报警:“系统障碍,所有文件丢失。请打开某个文档。”他一打开这份文件,就看到了我的留言:“傻瓜,你上当了!关于这些障碍,我对你撒了谎。你的作业已经给你做完了。它在你的抽屉里。回来!-开福。【/br/】哥伦比亚大学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约为1万美元,对于1979年的普通美国家庭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学校每年给我2500美元助学金,我父亲给我2500美元,我得到2000美元贷款。剩下的3000美元只能靠我自己努力挣来。刚开始是去做家教,后来在学校的计算机中心工作。拉斯的情况和我差不多。他父亲从波兰移民到美国,在美国监狱当狱卒,收入一般。他母亲是家庭主妇。于是,他在学校食堂找了一份厨师助理的工作。当时他经常从食堂带回来吃剩的面包和热狗,我们也经常大吃一顿。我们的日程也差不多。下课后,我们都去上班了。我半夜完成了节目。他洗碗回来,我们躺在床上聊天。有时候很晚了,我们俩都饿了,冰箱里没有食物。我们去学校附近的商店吃了最便宜的炸鸡。
有一次,我们饿得半夜两点跑到唐人街的一家中餐馆,要了七盘不同的米饭和面条,全都吃了。结账的时候,看到光秃秃的盘子,服务员简直不敢相信。她上下打量着桌子和桌子底下,但什么也找不到。”你真的把这些都吃了吗?”服务员问道。我们点点头。”上帝,你想叫救护车吗?”服务员惊呼道。
有一年,我和Russ没钱买回家过圣诞节的机票,就留在学校找工作。有一天,他从学校食堂搬回来25公斤的奶油奶酪,打算自己做蛋糕。我们打算做20个蛋糕,每天当饭吃,这样可以省下过节的钱。
25公斤的奶酪根本不能用普通搅拌机搅拌,只好倒进大桶里用棍子搅拌。干得好,我们开始每天吃同样的芝士蛋糕。一天下来,我们不想看蛋糕,也不想提“蛋糕”这个词。直到七八天之后,他突然对我说:“真是好消息!剩下的蛋糕都发霉了!“那天我们坐地铁去唐人街最便宜的粤菜店,点了六个菜庆祝发霉的蛋糕。
蛋糕制作这个词后来变成了只有我们才能理解的暗语。有趣的是,拉尔斯做蛋糕的习惯依然存在。每年圣诞节,他都会给我寄一个他自己用糖和朗姆酒做的蛋糕。但是他圣诞节从德国寄过来的时候,我收到的时候已经快春节了,家里没人敢吃这个蛋糕。因此,我给拉斯发邮件,感谢他从德国带来的祝福,但告诉他不要再给我送蛋糕了。但是拉斯回信说:“这是我送的礼物。我必须送它。“
2000年,我从微软亚洲研究院调回微软西雅图总部工作。那一年,由于搬家的繁重工作,我忘了告诉拉斯。结果,拉尔斯把蛋糕寄到了我原来的地址。结果,邮政系统没有找到这样的人,把蛋糕退回了拉斯的家。拉斯很惊讶地收到了蛋糕。他给我发邮件说:“你知道,我一直认为在蛋糕里加入朗姆酒和巧克力是一种古老的防腐方法。所以今年五月收到去年圣诞节送你的蛋糕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终于有机会尝试一下这种防腐方法是否管用了。现在,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开福,我吃了那个蛋糕!而且,更大的好消息是我还活着。“
我对着电脑狂笑。我们年轻时一起经历的青春岁月,是那么幸福美好。人离开大学有自己的人生轨迹,但回首很多事情,似乎所有的快乐都无法取代当时单纯的快乐。因为我们曾经那么年轻,无畏,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