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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错位

原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振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6万元。他因受贿被判13年监禁。“为他人谋利益”的“他者”,指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心爱的小三——贵阳某电视台女主播、节目主持人。然而,就在法庭宣读判决的那一刻,王振林如梦初醒。原来他陷入了一个浪漫的陷阱——女主播和节目主持人从一开始就瞄准了他的权力,依靠他无所不能的权力来满足爱美和玩乐的虚荣心,而他却一次又一次地收受别人的贿赂来满足情妇的虚荣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事实上,王振林最大的错误,也是最初的错误,是他的“错位的感情”——从他认为女主播和女主持人是“他应该有的女人”,从而获得“强烈的男性意识”开始,他应该想到将来为这种错位的感情买单。原因很简单。一个已婚的领导干部想找小三养小三,这本身就是一张王牌。而抛开党纪国法,就问道德在哪里?


所谓“错一步,错一步”。既然“情感错位”已经发生,而他对这种“情感错位”依然感觉良好且从容不迫,他就要想办法满足爱人的需求——穿名牌服装,出国旅游...问题是,王振林除了凭借权力接受贿赂之外,没有其他能力。他今天只能向被他的权力所关心的老板要钱,明天只能向接受他权力的公司老板要“帮助”


当然,“情感错位”只是一种表象,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其实从根本上讲,错位的不仅仅是感情,还有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