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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就业歧视求职者心中永恒的痛

今年6月份就要毕业了,一直忙着招聘的小何还是一无所获。她沮丧地告诉记者:平时从联系单位到最后签劳动合同,要经过多次面试、笔试、不同层次的筛选,甚至连第一次尝试的机会都没有。小何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大四女生。从去年10月份开始,她就一直在赶各种招聘会,经历着应届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种种艰辛。& ldquo很多单位明确表示只要男生参与,小何气愤地说,& ldquo我不明白为什么很多机构招聘文员都不考虑女生。一些政府机构甚至公开宣称招聘公务员仅限于男性。

其实更多的单位并没有把性别要求放在光明面,而是在淘汰竞争对手的过程中,先把女生推出去。来自广州某大学的范同学投了无数份简历,却全部下海。& ldquo一般都是先看招聘启事,只有学历、专业、年龄符合对方要求,才会发简历。起初,她不明白自己的& ldquo缺点是什么?我打电话给一些单位问为什么被拒。当地一个负责宣传的政府部门回复说:& ldquo这里女同性恋太多,今年想招一个男生;另一家大企业招聘销售人员,认为女生不方便经常出差,不能胜任。看到其他单位的原因都差不多,范才知道是& ldquo性别的错。

男生有性别优势,但情况不容乐观。一个在北京的外国研究生说,没有北京户口留在北京太难了。他参加了& ldquo2004年,北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会发现,大多数区级政府机关都有户口要求。虽然一些市政府机构没有严格限制户口,但他们也表示会优先考虑北京学生。& ldquo北京学生的分数比其他地方低很多。为什么就业政策要向他们倾斜?这已经成为很多应届毕业生和求职者的共同问题。

问题还不止这些。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一名男生曾经起诉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因为银行要求& ldquo男的身高1.68米以上,女的身高1.55米以上,学生身高只有1.65米。因此,他是& ldquo身高歧视;上海一家外企以血型不好为由,把符合其他条件的应聘者培养出来。近日,浙江公务员招聘消灭乙肝病毒携带者引发争议,湖南公务员招聘要求双乳检查引发非议。可以看出各种& ldquo就业歧视蔓延。全国政协委员陈指出:就业歧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身材外貌歧视、经历歧视、学历歧视、血型歧视。随着毕业生人数的大幅增加,大学生就业困难日益突出,就业歧视使就业困难复杂化,加剧了应届毕业生和求职者的不满,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只是声讨各种应届毕业生和求职者& ldquo而门槛构成歧视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感到无奈。关于& ldquo某私企人力资源部经理解释这个标准:& ldquo对于我们这些小企业来说,招聘一名女性员工不到两三年的时间。她将不得不怀孕并休产假,然后被解雇,违反了劳动法;留着吧,对企业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所以现在,我们干脆不招女了。

户籍限制是政策引导的结果。& ldquo某机构人事部门负责人无奈地说,不是我们歧视非北京学生,而是北京人事局限制了指标。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文件,& ldquo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达成一致后,应向人事局报告;人事局批准后,会向相关高校发出录取通知书,用人单位可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事实上,为了城市发展的长远考虑,人事局已经对入京指标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审核。用人单位需要人才,在入京指标有限的情况下,还得优先考虑不占指标的本地学生。

对企业来说,管理的目的是盈利,通过核算各种成本和产出来实现利润最大化。招收女职工,外地学生申请户口,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最重要的是目前人才供大于求,虽然用人单位要求苛刻,但回答者还是很多,为用人单位淘汰各类弱势人群提供了现实依据。& ldquo我们宁愿要平庸的男工,也不要优秀的女工。而且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人那么多,选择一个优秀的男职工并不难。这种心态说明企业并不认为自己& ldquo谁受到歧视,他们认为这只是市场竞争中的正常现象& ldquo选择


保障就业,实现双赢

目前,我国对平等就业权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全国政协常委陈指出,《劳动法》只规定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不承认其他歧视,导致人们观念混乱,认为其他一切差别待遇都不是就业歧视。全国人大代表杨云认为,虽然中国法律原则上规定了就业平等,但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支持,违反就业平等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因此,现行就业平等权法律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如《广东省人才市场治理条例》,但可操作性不够强。& ldquo法律的缺失使得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对此事进行强力干预。她焦虑地指出。正因为如此,就业歧视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蔡教授认为,除了我国立法不完善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一些司法机关对它不熟悉。他主张法官应该为人民伸张正义,并在反歧视诉讼中主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 ldquo中国明确了促进就业的积极政策取向,经历了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时代,就业成为民生之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郑功成教授评论说:在这种背景下,就业歧视严重扭曲了人力资本投资的正常行为,损害了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人力资本的巨大浪费。他认为,有必要立法禁止就业歧视,并在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规:明确列出年龄、性别、学历等可以有特殊要求的行业或单位或岗位,此外,严格禁止;规范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明确用人单位违法的后果;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对就业市场歧视行为的监管职责;明确规定被歧视者的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

在立法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平等就业,并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相关事务。相关专家建议,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成立公平就业委员会,负责对用人单位管理层进行就业平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向应届毕业生和求职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甚至作为被歧视者的代理人出庭。

保证就业平等归根到底取决于应届毕业生权利意识的觉醒。很多人在应届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并没有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相信并接受了歧视性的就业标准,自愿放弃了追求平等的机会。目前,我国已经有关于就业歧视的诉讼,但与常见的类似事件相比,进入司法程序的人数很少。权利意识薄弱使弱者丧失自我救济能力,权利保障机制在权利保护意识缺失的情况下无法自动发挥作用。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就业歧视问题,仍然需要立足于公民& ldquo认真对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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