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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家的“刘燕”

陈凯歌有一个很特别的爱好& mdash& mdash& mdash书法。陈红婚后得知自己有这个爱好后,挺支持的,跑遍北京帮他换好笔墨。

夫妻俩在江西一个僻静的地方搭了一个小楼。在陈红的悉心照料下,三楼的整层楼被彻底打开,成为一个优雅简约的书房。

自习门的额头上有一块横匾,上面写着两个字——真有趣。这是陈凯歌有一天和陈红喝酒时突发奇想通过醉酒给书房的牌匾。后来酒醒了,写不出狂野随意的味道,就把这两个字裱起来,放在额头上。

靠近朱者赤的都是黑人,陈凯歌在书房里流连,妻子陈红经常上楼陪她。陈凯歌兴高采烈的时候,忍不住开导一两句。有了这么一点灵感,陈红成了书法大师。慢慢的,很多写作开头和结尾的琐碎任务都交给了陈红。

一直看着陈凯歌练字,陈红慢慢被感染了。在业余时间,他会随意铺一张纸写字画画。没有陈凯歌的基本功,陈红一开始的字写得有点可怕,陈凯歌看着陈红的& ldquo当他做出一件伟大的作品时,他觉得自己的脸色苍白,于是他干脆在陈红当了一名书法老师,把自己多年的书法经历一一讲述。

根据陈红手腕力量不足,手力量小,拿不了一大笔钱的实际情况,陈凯歌终于帮妻子确定了练字的主要目标& mdash& mdash& mdash小字。陈凯歌本人比较喜欢用小楷钢笔,文笔主要是正确大胆。缺点是他应付不了小写,写小写是个弱点。他认为他自己练不出来的,妻子练就对了。以后,夫妻俩会是天作之合。

陈凯歌特意让一位客户从北京送来一套毕云轩的小楷钢笔和一把专门设计用来练小楷的棉宣纸刀。那时候两个人可以说是同居了。在陈凯歌的带领下,陈红很快就上了路。仅仅3个月,他就能用一支非常细的小写钢笔写下大豆大小的小写字母。虽然还有一点距离可以飞,但是在这个年代的女艺人中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陈红的小楷字越来越好看,有资格和陈凯歌在同一张纸上表演。家里的亲戚都渴望得到一些陈凯歌写的正厅,所以陈凯歌写完小楷之后,签售会的任务就交给了陈红,陈红捏了下小楷的笔,把日期和&其他;“真有趣的研究”几个字,陈凯歌又正确地盖上了他的书法专用章。

后来拍《无极》的时候& ldquo《无极》两个人物是陈凯歌的墨迹,以下学分是陈红的作品。

随着儿子在美国长大,陈凯歌和陈红终于在美国定居。在美国买房后,新家自然要有书房,但美国的书房位于宽敞的地下室。

除了陈红,还有两个儿子陪陈凯歌在美国留学。当两个儿子开始学习用铅笔写英语单词时,陈凯歌准备的小毛笔正式上岗& mdash& mdash& mdash在陈凯歌看来,毛笔书法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好东西,必须代代相传。

陈凯歌为儿子们准备了一本洪妙的书,上面盖着薄薄的白纸,让他们可以从洪妙开始。虽然只是最基础的红发,但是陈凯歌的眼睛已经放得更远了& mdash& mdash& mdash给两个儿子涂红色是不一样的。玉昂抄袭燕体,飞宇专攻柳体。家里四个人,各有所长,利益互补,比四个人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话有趣多了。

两个儿子逐渐养成外貌后,每天晚上都有新的集体活动。吃完饭,一家四口一起进了地下室书房,每人占了一个书柜。陈凯歌随口唱了一首诗,就开始自己动手了。写完后,连续挂起来。大家坐在一起评论比较,挑出那晚公认写的最好的,留着。另外三个不成功的会被塞进碎纸机。孩子不屈。为了尽可能多地保留自己的作品,他们主动去书房练字,没有陈凯歌的监督。

儿子放假的时候,一家四口会在国内旅游,目的地不是一个景点,而是一些最著名的原产地。关于墨水和纸的使用的故事引起了两个孩子对这些古老事物的兴趣。他们最期待的就是去这些好东西的产地看看有没有最适合自己的墨水和纸。


有一次,在肇庆城东兰克山的老坑、马子坑、松坑,两个儿子几乎是一寸一寸地搜着面前的地面,时不时地在地上翻找,希望能挖出一个喜欢的砚台。虽然最后没有大的收获,但只能带着遗憾捡了两块普通的砚台。但是,经过当地工匠的一些雕刻,一个被制成蝴蝶形状,另一个被制成兰花形状。两个儿子也是相亲相爱的。从此这两块砚台成了他们特别的最爱,谁也不让他们动。

就这样,书法从一种爱好变成了陈凯歌家的一种生活习惯。就像吃饭一样,当你吃的少了,你会觉得自己心里有些短板。《梅兰芳》拍了16个月,但在忙碌的16个月里,每天晚上在陈凯歌的房间里,夫妻俩还是会放好宣纸,一起写一句话,这还是老规矩。陈凯歌写小写,陈红填小写。

在机组中,陈凯歌每隔几天就会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航空信空。虽然现在网络已经很流行了,但是夫妇俩和两个儿子还是保持着用原信的习惯,这些信都是用毛笔写的。夫妇俩拿着朱的笔,在儿子写得好的地方画了一个红圈,然后把它寄回给他们,作为对书法作品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