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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泄露了你的隐私

作者:李 琦来源:《新民周刊》2010年第14期

在2010年的最后一个季度,互联网上的主角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叫“野兽”的模特的不雅视频刚刚平息,网友的关注被广西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抢走。另外,相信凤姐的罗金凤有信心,街头乞丐犀利哥,都在这个春末拥挤。

回到十几年前,经常出没于BBS和聊天室的人常说: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

“今天你不仅知道自己是公狗还是母狗,还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狗粮。”互联网营销人员刘庆生评论道:“你会想,十年前,没有脸书,没有推特,也没有人肉搜索。你想爆出一些个人隐私,搞个外号,可惜没地方!”

隐私,在互联网时代,从黑匣子变成了玻璃罐。每个人内心都可以是一条金鱼。

区别只有一个:有的人用隐私换名声,更多的人害怕却又无奈。

后门担忧

这是1945年国共第二次谈判时举行的招待会。游行中间,青年党领导人李皇(刘仪伟)穿着长衫,与身着笔挺军装的陈诚(李强)聊天。

“听说你的360保安自由了?”

“一辈子都是免费的,我们根本没有赚钱的打算。”

“嘿,别以为你可以打着免费的幌子欺骗普通人。”

这段对话并非出自电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是网上的一个短视频:《借壳》。接下来,“制作人”甚至借用蒋中正和闻一多的话说,传达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360名保安,一款在中国拥有2亿多用户的互联网安全软件,“免费”背后有阴谋。他们在软件中设置了一个后门程序,可以在未来“窃取”用户的隐私信息,包括图片、银行账号、网游账号、QQ等。“想赚钱就能赚钱”。

从三月中旬开始,这个短视频突然出现在网络上。由于其出色的画面切换和音效,短短两天就覆盖了各大视频网站,视频链接遍布各种在线论坛。这提醒人们,早在今年2月,瑞星就声称奇虎360安全卫士在用户电脑上安装了一个“后门”,可以随意读取用户的私人文件。此后,两家提出了是否存在“后门”的问题。

最戏剧性的一幕是,一家外企评论此事时,声称国产软件,包括瑞星、QQ、迅雷、360等。,一般都有后门程序窃取用户隐私。现在不管是恶搞还是被恶搞,都是一杆子打下来的。“如果只有一个家庭窃取隐私,我们可以用脚投票。但是如果整个行业都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呢?随着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网络服务需要向服务器上传数据。这是否大大增加了隐私泄露的可能性?”用户感到困惑。

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表示,网民们不必如此惊慌:“后门、隐私之类的字眼确实对很多人有很强的威胁。因此,利用隐私攻击竞争对手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商业策略。”

“现在当你使用互联网服务时,你会上传一些信息,比如操作系统的版本号、浏览器的版本号、你常用的网站等。如果你拒绝上传这些信息,互联网使用起来会很不舒服。这些上传的信息不能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综合信息,也不能称为用户的个人隐私。”刘庆生说。

打开这段视频后,记者还发现,该片只是以“网友”的名义上映,并未透露任何制片人信息。按照常理,恶搞视频的作者一般都是学雨果的,为了出名想写自己的名字。但是这个视频花了很多钱,用了很多配音视频。一般只有比较专业的团队才能制作,但是发布视频的人就有些低调了。

或许是为了回应这一“重磅炸弹”,360安全中心公布了《关于用户隐私保护的承诺》,并将其源代码委托给中国信息安全评估管理中心,表示如果有网友“后门”怀疑360侵犯了用户隐私,可以向消协、工信部等机构投诉,然后受理部门会委托中国信息安全评估管理中心进行检测。

谁在抢你的隐私

许多人不断接到陌生人的销售电话,他们知道打电话的人知道你的个人信息。到时候大家都会觉得眼前的担忧。

很多人还记得2008年底,一个叫江妍的31岁女人因为丈夫有第三者而提出离婚,然后从24楼跳下自杀。在她死前写的“死亡博客”中,她将自己的自杀归咎于丈夫王菲的不忠,并在博客中发布了丈夫和第三方的照片。随后,网友以“正义”的名义发起“人肉搜索”,在网上公布王菲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王菲在网上被“通缉”,在现实生活中开始多次被骚扰。因此,他起诉了相关网站,法院裁定王菲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像王菲一样幸运,大量的网络隐私侵权案件终于不了了之。看似证据在手,但最后也不能算隐私;即使证据最终被认定为隐私,官司打到了猴子的日期。

如果不相信搜索的力量,可以自己试试。

记者在Google的搜索引擎中输入了一个同事的名字,搜索结果的首页出现了一个招聘网站页面,里面有这个同事的详细简历,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家庭住址、手机。记者给同事打电话,同事吃了一惊。他迅速上网,发现自己的简历是三年前在网站上填的。现在,搜索引擎有了“快照”功能。即使网站删除了过时的资料,仍然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的“快照”功能来搜索这些简历。

但是,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原本以窃取有价值的账号和设备为目的的木马,正在成为窃取个人隐私的主力军。窃取受害者隐私后,后果会比黑客入侵严重得多,比如敲诈勒索,甚至进一步诈骗受害者的亲友。

网上疯狂转载了一段题为“年轻女性在家热辣换衣”的视频。被拍的人是小红。当她还在不知所措的时候,网上又传来了另一段换衣服的视频。这个视频的名字叫“拍一个火辣的年轻女人”。无奈之下,小红只能报案。警察发现小红的变化过程其实是被她家电脑的摄像头拍的。掌握黑客技术的犯罪分子将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木马植入小红的电脑,然后通过远程控制来控制小红的电脑,并拍摄了这一切。

受欢迎的财经频道主持人马斌因隐私泄露而辞职。他曾经在网上错过一个木马程序,电脑被犯罪分子远程控制。去年8月8日,网上出现了一组马斌的“半裸照片”,引起轩然大波。特洛伊木马操作者试图通过使用“半裸照片”向马斌勒索钱财。结果,操纵者被警方抓获,马斌在央视屏幕上消失了。《马斌读报》更名为《读书时间》,主持人变成了《财富故事》的王锴。

前不久,有人在网上开玩笑说:自从《导演日记》流出后,某著名反木马软件的查杀量急剧增加,因为很多人担心自己的日记或照片会被木马窃取,于是争相查杀木马。

他们给隐私定价

“有必要建立新的隐私规则来控制这个日益透明的世界,”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在一次公开讲话中说。然而,即使是奉行“不要喝啤酒”原则的谷歌,也因在街景系统中无意中曝光不雅图像而受到广泛批评。

都是因为兴趣。

如何有效保护公民在互联网上的隐私,美国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模式。2000年4月,美国颁布了第一部关于在线隐私的联邦法律,即《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相关法律很多,如《公民互联网隐私权保护暂行条例》、《个人隐私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等。作为行业自律的辅助手段。

此外,美国许多企业都设立了首席隐私官,以规范其隐私。首席隐私官(CPO)是世界上一个新的高级管理职位,产生于互联网时代、商业时代和法治时代,此时隐私问题变得越来越敏感。

在中国,情况正好相反。在个人隐私信息在互联网上日益不安全的情况下,在国家法律政策尚未出台、行业自律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尤其需要建立一套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以确保互联网用户上传的信息不会轻易泄露。但大部分企业对此毫无感觉,甚至有少数企业试图实现个人隐私数据的“商业价值”。

3月15日,中国软件测试中心发布了《2009年中国网站个人信息保护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婚恋、招聘、电子商务等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隐私泄露的重灾区,尤其是招聘网站的分数更是一落千丈。更有甚者,一些招聘网站把这些个人信息卖给一些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分析求职者的意向后,通过电话向求职者推销培训计划。

在测试的13家交友网站中,多达7家失败,占一半以上。注册交友网站时,用户应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高、体重、收入、学历、择偶意向、联系方式等。这些巨大且极其私密的信息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目前在百合网上,只有15%的会员在前台显示自己的真实姓名,另外85%的会员因为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匿名。

《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也证明了隐私泄露的严重性。根据这项调查,88%的受访者对个人信息的披露感到不安。

对于你非常重要的个人隐私,对商家来说是一个有明确标记的商品。一张几万老板信息的CD,价格可能只有三位数,每个人的信息价值只有几毛钱。

3月底,中国最大的电商网站淘宝高调宣布底层数据开放。淘宝把数据分为两类:一类是艾瑞、易观国际的宏观数据;第二类是社会个人和机构的底层交易数据。对这些数据感兴趣的机构可以付费,淘宝承诺绝不泄露商家和买家的私人信息。

但是谁来监管呢?谁能保证淘宝不毁约?

隐私保护的难点

在互联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之所以变得一团糟,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来保证侵犯个人隐私的人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比如,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在法律上规定隐私权为独立人格权,也没有关于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只是在司法实践中确认隐私权应当受名誉权保护,或者作为一般人格利益的内容之一。

然而,一个更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互联网在技术和应用方面都发展迅速。法律法规要跟上科技的发展,就像一只老牛在飞驰的火车后气喘吁吁。

今年3月,《纽约时报》写道:“一方面,人们很少阅读这些陈述,另一方面,这些陈述不容易理解,不能涵盖当今复杂的数据处理操作。”专家表示,当用户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生日、地址、信用卡号、浏览习惯等)时。)在网上,他们通常没有真正的选择权。现在找工作应该去招聘网站,多买东西,去社区交流网站交朋友。这些都要求你完整的上传自己的真实信息,否则找不到工作,买不到东西,交不到朋友。

由于网络技术的特殊性,网络隐私泄露通常是隐藏的,这使得网民很难及时发现并通过司法渠道维权,因为很难识别和证明。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互联网公司终于在用户隐私信息保护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方面迈出了第一步,但情况仍然不那么乐观。

其实没有多少人知道什么是隐私。

“你想保护你的隐私,你必须先知道什么是隐私?告诉你,99.99%的人不知道什么是隐私,在法律条文里找不到什么是隐私。”刘庆生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西方社会是隐私权发达的社会,隐私的定义非常明确。隐私常被称为“个人信息”。根据欧盟信息港(EU Information Port)的定义,它是指表明或描述自然人身份的任何信息,是可以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信息,包括姓名、签名、职务号、社会保障号、电话号码、保险单号、职称、财务状况、账号等。个人数据不包括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综合信息。

把这个定义应用到淘宝将要开通的个人交易数据的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淘宝把数据卖给第三方,只涉及交易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地域等信息,或者交易者的年龄、性别等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因为第三方无法通过这些信息准确定位交易者。

但如果淘宝将每次交易的自然人信息,如交易者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订单号等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机构,则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

个人信息的一部分是敏感信息,包括与个人的种族、族裔、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工会会员身份、与个人健康和性生活有关的信息、指纹和声纹等生物特征信息,以及与犯罪、涉嫌犯罪或任何相关程序有关的信息。

如今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乙肝”,属于敏感的个人信息,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隐私乱象的根源在于,法律和个人都没有把隐私当作一种权利。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如果侵犯了一个人的隐私,就意味着侵犯了他或她的人格,这和在大街上被人无缘无故的打、骂是一样的。更确切地说,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私人生活中不受他人非法干涉而享有的一种人格权,私人信息保密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入、知晓、收集、利用和披露。一般认为,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内容具有真实性和保密性,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信秘密权和个人隐私使用权。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是随着对人的尊严、权利和价值的承认而产生的。

显然,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矿难频发、捉迷藏、刺激等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讨论“高级”人格隐私权显得十分奢侈。